Page 125 - 党政研究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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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和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 “三农”工作队伍。这支工作队伍不仅对农村
事业充满热情,更要具备先进的现代化农业知识,能够充分调动农村劳动力资源,发挥科
技和人才的引领作用,为农业发展注入新鲜的活力。因此,乡村振兴必须摆脱传统的固化
思维模式,适应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求,以农村集体经济为重要载体和关键突破
口,从而带动我国整个农村发展,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工程。
三、发展集体经济必须倡导集体主义价值观,与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利己主义是不可
调和的矛盾
马克思 《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指出:“因为世界并不是一种利益的世界,
而是许多种利益的世界” ,“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有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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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集体经济中,家庭承包经营制实行包干到户,是以个人、家庭为单位的经济,在市场
经济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自由竞争和利己主义。集体经济倡导集体主义和互助主义,强调国家
利益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这两种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这种理解有失偏颇。
(一)农村市场竞争条件下自发形成的利己主义价值观与集体主义价值观确实会有矛
盾。在我国农村改革前,农村经济结构单一,社会结构简单。无论是参与经济活动利益还
是收入利益,广大农民都处于相同的经济水平线上。利益主体具有高度的单一性和同质
性。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经济成分和分配政策发生变化,市场经济成为农村经济体制和
经济运行机制。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以商品交换为纽带,货币为流通媒介,以市场竞
争为动力,以优胜劣汰为法则。在农村市场竞争中,一切农业生产要素都成为商品。货币
和金钱成为一切农业商品的价值尺度,成为每个经济主体利益角逐的对象。每个经济主体
乃至每个农村成员,只有尽可能多地盈利,才能在不断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不被淘汰。随着
农村经济改革的步步推进,农村出现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差别扩大化、利益对立关系
显性化等现象。在这种变化中,农村利益结构由同质、封闭转化为多元、开放;分配体制
由均等化转化为分配方式多样化,农村群众利益主体不是一个而是多个,利益位置不是共
有而是分有,不同利益主体之间既分享着各自的利益份额,又彼此依赖地进行着利益的交
换关系。在这种利益驱使下,农村环境中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甚至拜金主义都会滋生,
显然这种由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价值观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存在矛盾性。但是,农
民阶级内部不同阶层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都认同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认同中
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拥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
任。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农村存在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中出现的利己主义价值观与集体主义
价值观是可以调和的。在市场竞争中,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土地所有
权、经营权和承包权三权分置并未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既相互
矛盾,也相互依存。当农民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集体主义坚持以人为本,对
农民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价值观加以限制与有效引导,防止个人主义过渡为利己主义和拜
金主义。这也表明个人在集体的关怀下能更为广泛地发展,个人的全面发展也正是集体主
义道德原则的终极旨向。需要澄清的是,集体主义并不是忽略个人利益的混合体,我们强
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也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并努力促进和保障个人正当利
益的实现,使集体中每个人的才能、价值都尽可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在利益对象上,
我们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邓小平同志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
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人民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是在物质利益
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 “共产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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