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社会》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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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绅群体与中国现代工业的创生:以清末萍乡煤矿的兴建为例
认为士绅自下而上的运作与自上而下的政府权力相对, 共同构成传统
中国的双轨政治特征。
与上述研究不同,地方精英研究将士绅与地方长老、职能性精英视
为 同 一 群 体 , 强 调 其 在 地 方 的 权 力 地 位 及 维 持 策 略 ( Esherick and
Rankin,1990;李猛,1995)。 对比以往的士绅研究,地方精英研究的重要
启示在于,承认士绅自身的利益主体性,即承认他们对权力或经济上的
现实考量会影响行动。 此种考量与上层官僚机构和地方社会的利益未
必一致,且会随着情况的不同而变化。 例如,在杜赞奇(2003)关于国家
政权建设对乡村影响的分析中,面对官僚系统的权力下渗,地方精英会
根据自身利益选择是否成为政府代理人以及成为何种政府代理人,最
终导致赢利型经纪的上台和乡村社会状况的急剧恶化。
但正如已有研究所指出的, 地方精英研究忽略了社会伦理对士绅
行动的影响,甚至有将伦理完全解构为话语或策略的趋势(狄金华、钟
涨宝,2014)。 然而,士绅所拥有的规范性知识理念以及与之相伴相生的
教化权力, 恰恰构成了作为知识人的士绅群体的原初特征。 从史实来
看, 这也构成了后续中国近现代社会转型中知识分子参与社会改造行
动的动力(徐秀丽,2006;侯俊丹,2015)。 因此,在承认利益对士绅行动
影响的同时,不可忽略伦理对士绅行动的作用,并且不可以还原论的态
度将社会伦理最终归因于权力和利益, 而是要充分意识到二者的共同
影响以及其中蕴含的辩证关系(周飞舟、焦长权,2016;周飞舟,2018;狄
金华,2019)。 这构成本文分析士绅行动的重要预设。
此外,地方精英研究几乎完全淡化了士绅与上层官僚群体沟通以
维系整体社会统合的作用, 只是单纯突出其在基层的影响力。 然而,
士绅向上的活动及其对于 社 会 统合 的作用 恰 恰 是 费孝 通(1999)等 人
所着重强调的部分(凌鹏、何骆,2024)。 此外,联系张仲礼(1991)对士
绅群体内部分层的研究即可发现,士绅向上行动的能力与其身份密切
相关。 士绅包括上层士绅与下层士绅,不同等级士绅在地位、关系网
络和活动空间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 最下层的士绅一般仅在基层地方
社会活动,甚至与普通百姓难以区分,而越是上层的士绅与帝制国家
的官僚系统越接近, 这使得他们一方面受到皇权和官僚系统的制约,
另一方面,与同为士绅的官僚群体的密切关系也为他们向上活动提供
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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