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社会》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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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2020 · 3
模式 。 大量研究显示 , 作为代际互动表现形式的家庭居住安排是一个
充满动态性的灵活的过程 , 其中既包含了文化传统中代际互助的成分 ,
也蕴含了个体主义的倾向和理性的计算 ( 姚俊 , 2012 ; 刘汶蓉 , 2016 ;
石金群 , 2016 ; 犕犪犪狀犱犠犲狀 , 2016 )。 这意味着 , 当代中国家庭的三代
居住安排其实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 。 除了受文化传统的规制外 ,
三代居住安排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具有选择性的决策过程 , 它取决
于核心家庭功能上的依赖 , 是核心家庭满足自身需求以及应对社会风
险的策略 。
按照功能主义的观点 , 家庭被视为一个由男女分工合作而形成的
双系抚育的团体 , 它以抚育后代作为基本功能 ( 费孝通 , 1998 )。 然而 ,
在现代社会中 ,“ 男主外 , 女主内 ” 的家庭分工格局已经被打破 , 大多数
女性 ( 特别是高学历的女性 ) 走出家庭并参与到劳动生产过程之中 ( 马
春华等 , 2011 ; 犠狌犪狀犱犣犺狅狌 , 2015 )。 但是 , 由于传统的 “ 男主外 , 女主
内 ” 观念的存在 , 子女照料等生理性抚育仍然被视为女性的主要家庭责
任 , 使得她们往往面临更为严重的工作家庭冲突 ( 姜佳将 , 2015 )。 因
此 , 调动上一代的资源来缓解家庭的负担和工作家庭冲突 , 组建临时或
长期的主干家庭成为已婚夫妇常用的策略 。 也就是说 , 已婚夫妇是否
与上一代同住与女性的劳动力市场参与情况密切相关 。 在职女性的家
庭由于更依赖上一代在家务劳动和子女照料等方面所提供的服务 , 因
而更有可能三代共同居住 ( 犆犺犲狀 , 犲狋犪犾. , 2011 ; 许琪 , 2013 )。
除了通过求助于上一代以缓解工作家庭冲突之外 , 在职女性家庭
还可以购买社会机构的服务来达到相同的目标 。 然而 , 在中国市场化
改革过程中 , 国家在快速从私有领域退出的同时 , 并未建立完善的社会
保障制度和家务劳动市场 。 在这种情况下 , 对于多数双薪家庭来说 , 由
祖辈照顾孙辈成为理性计算后的最佳策略 ( 刘汶蓉 , 2016 )。 同时 , 不
发达的家务市场也意味着高质量的家务服务作为一种 “ 奢侈品 ”, 在很
大程度上限制了低阶层家庭的消费能力 , 享有者只能是较高阶层的家
庭 。 另外 , 近年来房价的高涨以及生活成本的增加 , 低收入的家庭在一
定程度上也很难购买独立住房 , 而不得不与上一代共同居住 。 有经验
研究也显示 , 子代的社会经济地位与是否和父母同住呈现负相关关系 ,
子代的社会经济地位越低 , 越有可能选择与父母同住 ( 陈皆明 、 陈奇 ,
2016 )。 因此 , 我们预期 , 与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家庭相比 , 低社会经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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