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社会》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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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际累积与子代住房资源获得的不平等
法直接影响子代住房资源的获得。本文的分析以住房双轨制时期 7 和
住房市场化时期 8 的个案为主,将个案材料中体现出的父代住房支持
的具体方式进行归类(详见表 1 ),在此基础上澄清父代住房优势/劣势
累积的差异,探讨代际因素与住房不平等的因果关联和具体过程。
表 1 :广州市住房资源获得个案中的父代住房支持类型 9
实物支持 3
父代住房支持优势 经济支持 10
居住支持 5
父代住房支持劣势 无支持 5
个案总数 21
注:其中两 个 个 案 是 父 代 为 子 代 提 供 双 重 住 房 支 持 的 情 况。具 体 来 看, 犆18
犠501 获得了父代的经济支持和居住支持; 犆20犣802 获得了父代的经济支
持和实物支持。剩余 19 个个案中父代对子代的住房支持都是四者择其一。
(二)广州市代际住房累积的因果机制和过程分析
1. 代际住房累积的因果机制
( 1 )住房双轨制时期:代际住房优势/劣势累积
住房双轨制时期是指住房制度改革未完全实现从“住房实物分配”
向“住房市场化”转换,住房供给和分配在某一阶段呈现“国家”与“市
场”双重主体并行的时期。在这一制度背景下,广州市居民既可以从体
制内渠道购买价格优惠的政府公房或单位福利房,也可以从体制外渠
道购买商品房。就前者而言,住房资源由国家供给、单位分配,父代家
庭无法直接影响子代住房资源的获得;就体制外渠道而言,父代家庭开
始被裹挟到为子代购房的责任中来,获得了直接影响子代住房资源获
得的市场空间。具有不同特质的父代家庭为其子代提供住房支持的能
力和方式不同,父代住房支持的优势和劣势由此形成。
7. 经历住房双轨制时期的个案共 6 个: 犆2犣601 、 犆6犆402 、 犆8犑601 、 犆16犆602 、 犆17犔600 、
犆18犠501 。
8. 完全 处 于 住 房 市 场 化 时 期 的 个 案 共 14 个: 犆1犔901 、 犆3犢801 、 犆4犇801 、 犆5犔702 、 犆7
犣802 、 犆9犠702 、 犆10犣801 、 犆11犢801 、 犆13犜801 、 犆14犢801 、 犆15犔801 、 犆19犔801 、 犆20
犣802 、 犆21犖700 。
9. 调查涉及的父代住房支持类型有以下四种:一是父代住房支持最具优势的“实物支持”
( 父代家庭将房产馈赠给子女,产权为子代所有),二是父代住房支持优势次之的“经济支持”
( 父代出资支持子代获得住房资源),三是父代住房支持优势较弱的“居住支持”(子代婚后居
住在父母所有的住房),四是父代住房支持处于劣势的“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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