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社会》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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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理念与实践
二、调查实施
犆犉犘犛 项目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以下简称“调查中
心”)实施。基线调查于 2010 年 4 月开始, 2011 年 2 月结束。 2011 年
7 月到 2012 年 2 月,调查中心进行了以样本维护和测试调查为目的的
小规模追访。首轮全部样本的追踪调查在 2012 年 7 月到 2013 年 3 月
进行。 犆犉犘犛 调查 的 全 部 实 施 过 程,从 抽 样 到 实 地 访 问,从 初 访 到 追
访,均由调查中心团队独立完成。下面我们将介绍数据使用者最关心
的抽样设计、历次实地访问情况和追访原则。
(一)抽样设计
犆犉犘犛 调查的目标总体为中国 25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含香港、
澳门、台湾、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宁夏、海南)中的家庭户和家庭户
中的所有家庭成员。居住在传统居民住宅内,且家中至少有一人拥有
中国国籍的独立经济单元,便可视为一个满足项目访问条件的家庭户。 6
犆犉犘犛 定义的家庭成员包含家庭户中经济上联系在一起的全部直系亲
属, 7 和经济上联系在一起且连续居住时间满 3 个月的全部非直系亲属。
由于 犆犉犘犛 样本覆盖的 25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
(不含港澳台地区)的 95% ,因此,可被视为一个全国代表性样本。
犆犉犘犛 分 6 个独立子抽样框抽取样本,相应得到 6 个子总体。其
中,上海、辽宁、河南、甘肃和广东 5 省市构成了 5 个独立子样本框(称
为“大省”)。 犆犉犘犛 对“大省”均以过度抽样的方式抽取样本,因此其样
本具有地区的独立代表性,可以用于省级推断和地区比较。每个“大
省”目标样本规模为 1600 户。另一个独立子样本框由其他 20 个省、
直辖市、自治区共同构成(称为“小省”),目标样本规模为 8000 户。因
而 犆犉犘犛 总的样本规模为 16000 户。 5 个“大省”经二次抽样后获取的
样本与“小省”样本框中的样本共同构成具全国代表性的总样本。 8
在抽样方法上,考虑到中国巨大的地区差异,为节省调查成本,提
6. 最初我们还要求受访家庭户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在抽样社区居住时间满 6 个月,但在执行
过程中,这一条件被取消,实际被这一条件过滤掉的仅有极少数家户。
7. 关于直系亲属的界定参见:孙妍等( 2011 )。
8. 该样本也称再抽样样本或整合样本。 5 个“大省”未经二次抽样的样本与“小省”样本合并
后的总样本称为完全样本。 犆犉犘犛 数据提供了识别再抽样样本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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