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党政研究》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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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物流子系统与跨境电商子系统的发展速度接近。这与我国 2013 年以来民航、公路、
铁路和运输业固定资产投资等跨境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加密不可分,可以说近
几年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所产生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
第三,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关系有待提升。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两者间始终处
于竞合的动态演化过程中,两者彼此辅助完成商品交易,同时又在时间、费用、服务等方
面存在博弈状态,其协同水平取决于各子系统的有序度和有序耦合,若各系统间处于不协
调的发展状态中,则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协同发展。由图 1 可知,2013 - 2019 年间
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协同度在区间〔 - 1, 1〕内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从最小值的
0. 3470 增长到最高值的 0. 9027;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协同水平在经过 2013 -
2017 年的高速发展阶段后,进入到稳步提升的发展时期,其整体的协同发展水平不高。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通过构建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对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水平进行分
析,研究发现,2013 - 2019 年间我国跨境电商子系统的有序度持续增长,其整体的有序
度发展水平高于跨境物流子系统的有序度发展水平;这两者间存在一定的协同关系,但整
体的协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基于以上分析,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
复合系统的协同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立和完善协同发展保障机制。在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跨境电商
与跨境物流需要做出新的协同发展战略调整,顺应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发展的潮流,紧跟
后疫情时代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从现阶段发展情况来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还缺乏可靠
的协同保障机制。因此,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制度保障。针对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
发展尚处于不成熟时期,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审时度势,针对其发展的短板制定相应的发展
政策,为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管机
制。有效的监管机制是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重要前提,通过监管机制能够合理
规制不公平的市场行为,促使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快速走上规范化、规模化的良性发展之
路,进而为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健全协同支撑服务体系。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控
制,严重影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建议加强我国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挥物流作
为社会流通体系在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发展
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考虑优先扶持 5G 商用、人工智
能、物联网等工程建设,引导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提高跨境物流与跨境电商的信息化水
平,以缩短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竞合的时空距离,降低协同发展成本,使跨境电商与跨境
物流更好地享受到 “一带一路”倡议所带来的政策红利,确保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顺畅
运行。二是要健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部门应该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建立和完善综合服务
机构,建设融资金流、商流和物流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搭建服务平台,以提供
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不同产业的融合。三是要加快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园。推动跨境
电商产业园建设,为园区内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财税等支持,以形成产业集群与规模
化效应,促进其高效协同发展;同时,园区内的企业也应该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创新和专
业化水平的提高,促进其与跨境物流企业的供应链协同和集约化发展,进而提升企业间的
协同发展能力。
第三,促进多方主体协同发展。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在较高水平上的协同发展离
不开政府、企业和高校等多方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协作。一是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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