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党政研究》2021年第1期
P. 44
三、革新开放时期 ( 1986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人民民主制度,开启迈向社
会主义的新征程
为适应形势发展,老挝人革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借鉴中国、越南等国的成功做
法,创新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谱写了老
挝社会主义革新开放的新篇章。1986 年 11 月,老挝人革党四大正式确立了以经济体制革
新为先的革新路线。1991 年五大确定了有原则的全面革新路线,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建设
国家的总方针和总任务。老挝人革党六大、七大、八大、九大和十大分别对老挝经济革新
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并进一步完善革新路线,形成了一条有原则的既包括
经济体制革新,也包括党建革新、政治革新、社会文化革新和对外合作交流的全面革新路
线。35 年来的革新开放,老挝人革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对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辛探索,积
累了宝贵经验,开辟了具有老挝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一)确定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加强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建设
1989 年 2 月的四届七中全会认为,老挝处在继续建设和发展人民民主制度的新时期。
凯山·丰威汉指出:“以前,我们说我国革命处在不经过资本主义阶段而直接迈向社会主
义的新时期。而今,基于新思维和我国实际,可以说我国尚处在完善、发展和维护人民民
主制度,逐步迈入社会主义的革命新时期。” 1989 年 10 月的四届八中全会以后,老挝人
〔 4〕
革党不再使用 “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改用 “人民民主专政”。1991 年 1 月的四届十中
全会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角度进一步就人民民主制度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重大问题进行
了阐述,明确了老挝人民民主制度建设的内涵和目标。1991 年 3 月的五大明确指出:“目
前,我们正处在继续建设和发展人民民主制度,为逐步迈入社会主义创造基本要素的阶
段。”
〔 5〕
五大以后,老挝人革党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相关思想理论,与此同时为保
证 “民有、民治、民享”的人民民主制度建设取得成功,老挝人革党更加重视法治国家
建设。老挝人革党五届二中全会讨论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草案,1991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最高人民议会二届六次会议通过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首部宪法,这标志
着老挝法治建设正式拉开序幕。1996 年的六大强调,党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法规。2001 年的七大提出,要继续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并就国家法治体系改
革做出了全面部署。2006 年的八大总结出了党领导开展革新开放 20 年来的五大经验,其
中第四条经验就特别强调 “要加强党对各领域工作的领导,同时维护依法治国的权威
性” 。2011 年的九大再一次强调,作为执政党,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民主制度,把老挝建
〔 6〕
设成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 2015 年老挝人革党成立 60 周年,在总结发展成就时
〔 7〕
指出:“老挝人民民主国家按照 ‘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建设方针’得到不断
完善” 。在 2016 年的十大上老挝人革党数次论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法治
〔 8〕
国家建设问题,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老挝人革党形成了具有老挝特色的社会主义民
主法治理念、方针,探索出了符合老挝国情的法治建设道路。
(二)深化对革新的认识:开启迈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新征程
为保证革新路线能朝着社会主义方向顺利推进,四届八中全会提出新时期应坚持的
“六项基本原则”和 “六个反对”。其中,“六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目标和方向,
牢牢把握老挝新时期革命特点;马列主义是党的基本指导思想,应在坚持基本原理的基础
上,创造性地进行发展和运用;党的领导是人民革命事业胜利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应加强
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完善和发展民主,以人为本;加强党的领
3 ·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