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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实践证明,在坚持共产党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前提下,在国家强有力的宏观调
             控和依法治理下,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都是可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
             制、优化管理解决的,不能因噎废食,“把孩子和脏水一起倒掉”。党的领导加强了,管
             理到位了,妥善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各种所有制都能发挥积极作用,避免利
             益冲突;权力失去制约,管理不到位,利益关系处理不当,不管什么所有制都会出现问
             题。“仔卖爷田不心疼”,打着 “为公”的旗号滥用公权力,有恃无恐地谋取私利,掌握
             财力和权力的公职人员暗中结盟等等,都会造成更严重的问题。
                  正确引导和规范的前提,是正确的政治定位。《讲话》用饱含真情、高度凝练的 “自
             己人”三个字一锤定音,对党的十五大确定的非公经济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者的政治结论作了精辟概括,表明了我们党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这个社会阶层的政治
             认同,也充分显示了我们党有能力引导和规范民营企业的高度自信。在革命战争时期就积
             累了团结教育改造 “草莽英雄”丰富经验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并更加成熟的条件
             下,有能力团结教育改造市场经济大潮中涌现出来的新 “草莽英雄”,引导他们成长为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当然,在史无前例的探索中,民营企业家和党政领导干部
             一起不断 “试错”,“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对他们同样要有容错机制,引导和规范的政
             策措施和方法分寸也需要在 “试错”中逐步完善。《讲话》对如何引导、规范和容错,都
             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有些人不仅总是戴着有色眼镜,以疑人偷斧的心理看待我国的民营经济,而且炮制了
             一个 “私有化导致苏联政权变质”的 “历史教训”来制造对发展民营经济的恐慌。然而
             历史事实却是,苏联在勃列日涅夫时期一直批判所谓的 “市场社会主义”。直到 1990 年,
             苏联中央政府才提出 “向可调节市场经济过渡”的方案,计划将国家所有制的比重降低
             到 30%,建立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1991 年提出的 《反
             危机纲领》重申了这个目标。但由于激烈的政治斗争,直到苏联解体,这个目标也没有付
             诸实施。 在苏共被解散一年多以后,以 1992 年 12 月拍卖莫斯科市布尔什维克饼干公司
                      〔 4〕
             为起点,揭开了俄罗斯大型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序幕,到年底有 18 家大中型国有企业被私
             有化,到 1995 年底 1. 8 万家大中型企业完成了私有化,到 1996 年 3 / 4 的大中型国有企业
             被私有化。而转制以前,俄罗斯的国有经济占经济总量的 96%。 如果机械地理解经济基
                                                                                 〔 5〕
             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只能得出 1991 年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苏联绝不可能发生上层
             建筑剧变的完全违背客观事实的推论。无可辩驳的事实是,并非私有化导致了苏联政权变
             质,相反是政权变质导致了私有化。不受制约的权力发生蜕变,是苏联社会制度剧变的真
             实根源。

                 四、民营经济并非只能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
             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的”。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立并坚持的制度,是不是只能局限
             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呢?从逻辑上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这项基本经济制度的充要条
             件,还是充分不必要条件呢?随着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
             化的目标,十多年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之时非公有制经济是否应该离场,已经成为
             当代人的问题进入我们的视野,影响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的中长期考量,关系到能否从根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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