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社会》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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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为 6.5 倍、 7.3 倍和 7.5 倍。 7 由于高收入群体的优势地位仍在扩
   大,低收入群体的相对劣势地位没有很大变化,所以,收入不平等对不
   同收入群体幸福感的影响差异将持续显现。
       第三,相对剥夺和关系信任是影响收入不平等与个人幸福感关系
   的重要机制。在转型过程中,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分配制度打破以往
   “均等化”的利益格局,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当人们发现,与从前地位
   相似的个人 /群体相比(包括以自我为参照),自己的收入增长速度较慢
   或经济地位处于劣势,就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从而降低他们对幸福的
   感知程度。另一方面,日益严重的收入不平等加剧了个体间或群体间
   的利益摩擦和关系紧张,人际信任在各方利益博弈的张力中被不断侵
   蚀,造成相互猜疑,敌对的消极情绪逐渐凸显。
       可见,在中国情境下,分析收入不平等与个人幸福感关系不能忽视
   社会心理过程的影响,它是联结宏观社会环境与个人特殊体验的重要
   桥梁。相比之下,公共资源投入对个人幸福感的影响甚微,资源供给视
   角并不能解释收入不平等与个人幸福感的关系。这可能是因为地方政
   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弱化它对个人幸
   福感的作用;也可能源于测量指标的缺陷,造成统计结果的偏离。这些
   都需要在以后的研究中进一步分析与验证。
       (二)进一步讨论:如何提升中国居民的幸福感
       本研究发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收入不平等是阻碍居民提升
   幸福感的重要因素。那么,在政策层面,如何才能降低收入差距过大对
   个人幸福感的损害作用?基尼系数是反映收入不平等的重要指标,但
   它的大小与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经济结构、教育水平、人口结构、再分
   配等政策息息相关,我们很难判断一个国家基尼系数合理的具体取值
   (李实、高霞, 2015 )。可见,单纯以降低基尼系数为导向来制定政策并
   不能很好实现减少贫富差距的目标。而且,适当的收入分化有利于调
   动和激励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个人的幸福感。这需要我们将
   收入不平等与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结合起来考虑。正如罗尔斯( 1991 : 66
   -69 )所言,社会的“公平正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每位社会成员都享


   7.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摘要 2014 》按五等份分组的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五等份分组
   的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两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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